奖金事件后续:帕拓逊创始人申请再审

  曾有 "跨境电商第一股" 之称的 A 股公司跨境通,与其昔日全资子公司帕拓逊创始人邓少炜、刘永成之间的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,历经一审、二审均判令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目前创始方已着手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,该案因涉及并购交易中历史激励安排的事后追责问题,受到并购圈关注。

  事件起因可追溯至 2018 年,跨境通以 10.27 亿元收购帕拓逊 100% 股权。2020 年,帕拓逊超额完成上市公司考核目标,经子公司董事会审议,拟定 8000 万元管理层激励奖金,邓少炜、刘永成各分得约 4000 万元,资金以境外顾问服务费形式发放。

  据创始方提供的材料,该激励方案有时任跨境通董事长签字及上市公司公章,持股超 22% 的国资股东列席审议未提出异议;股权转让尽调阶段,上市公司亦书面认可该笔奖金发放具备合理性。

  2021 年 3 月,国资股东就奖金发放形式的合规性及税务风险提出问询。此后,邓少炜、刘永成出具兜底承诺,并于 2021 年 4 月至 5 月间全额退还 8000 万元奖金。同期,跨境通以 20.2 亿元对价转让帕拓逊 100% 股权,完成工商变更,退出该公司。

  2021 年监管问询中,跨境通曾提及二人涉嫌侵占资金。2023 年 4 月,跨境通正式提起诉讼,索赔超 1.64 亿元。其诉称,当年发放奖金压低了帕拓逊净资产,导致股权转让估值缩水,要求邓少炜、刘永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

  法院委托第三方机构回溯测算股权价值,以两份评估报告 8717.51 万元的差额认定为实际损失。2025 年 7 月,一审法院判决二人各赔偿 4200 万元、互负连带责任;2026 年 4 月,二审维持原判。

  针对判决,创始方提出多项抗辩:其一,奖金已全额退还并出具损失兜底承诺,补救措施完整;其二,20.2 亿元转让价系 20 家投资方竞价形成的市场化价格,事后追溯评估不具备参考性;其三,股权交割后跨境通已不具备股东诉讼主体资格。

  邓少炜在接受采访时表示,激励方案经过上市公司盖章、董事长签字及董事会等全部流程,国资方董事会亦未反对,属于正常商业行为。"发放前、发放中都可以随时叫停,但没有这么做。奖金退还两年后突然被起诉,中间没有任何征兆。"

  截至发稿,跨境通方面未就再审申请及创始方抗辩作出回应。该公司此前表态将依据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。

  多名并购行业从业者表示,该案的核心争议在于:经完整审批流程、国资股东在场认可的激励安排,在交割及退款多年后,上市公司能否推翻并主张巨额赔偿。若此类事后追责获得支持,可能影响并购交易中历史激励安排的契约预期。

  业内法律人士提示,子公司大额管理层激励应走完上市公司全套审批流程,仅以子公司董事会决议存在效力隐患;奖金发放应避免通过境外服务费等变通渠道;股权转让协议中宜书面明确历史激励与估值的权责划分,减少事后争议空间。

  目前,创始方再审材料已筹备完毕。山西高院是否受理及再审结果,将受到市场持续关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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